三、訓練業別及辦理課程內容範圍: (一)訓練業別: 1.行政院推動「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」之12項業別。 2.本局研訂之策略性產業 (二)辦理課程內容範圍 1.全民共通核心職能課程訓練。 2.產業核心職能課程訓練。 3、國際溝通能力、運用科技能力、研發創新能力課程訓練。 4、專業技術能力課程訓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