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內容

  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最新動態」。
  • 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司法院網站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產學訓人才投資方案補助要點 (民國 96 年 04 月 01 日廢止)
3
三、訓練業別及辦理課程內容範圍:
(一)訓練業別:
      1.行政院推動「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」之12項業別。
      2.本局研訂之策略性產業
(二)辦理課程內容範圍
      1.全民共通核心職能課程訓練。
      2.產業核心職能課程訓練。
      3、國際溝通能力、運用科技能力、研發創新能力課程訓練。
      4、專業技術能力課程訓練。
期  間 自民國 日 至
檢索字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