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經費支用之標準、範圍及程序: (一) 本局預撥辦理檢定之款項,應以專款專用為原則。 (二) 承辦單位核支各項費用應依本局辦理技能檢定學、術科測驗支付標 準及各級政府會計作業相關規定辦理。 (三) 承辦單位應依會計法、審計法、支出憑證證明規則、國內出差旅費 規則...等相關法規完成會計作業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