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內容

  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最新動態」。
  • 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司法院網站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3
三、本基金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,得以自行操作或委託經營方式運用
    於國內及國外市場。所稱衍生性金融商品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
    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、第五款、第八款至
    第十款所列之衍生性金融商品為範圍。
期  間 自民國 日 至
檢索字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