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內容

  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最新動態」。
  • 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司法院網站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3
三、本要點之補助範圍如下:
(一)職業訓練。
(二)職業訓練相關之研習或研討等活動。
(三)職業訓練觀摩或發表等活動。
(四)國內(外)職業訓練之交流活動。
(五)其他有助於提升國民、新住民之職業知識、技能、態度等相關活動
      。
    前項補助範圍,除依本要點規定外,並應依本署或分署所定計畫辦理
    。
期  間 自民國 日 至
檢索字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