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補助訓練課程,分為下列二類:
(一)照顧服務員課程。
(二)托育人員課程。
照顧服務員訓練之課程內容、時數、師資條件、訓練場所、訓練成績
考核及結業證明書核發等事項,應依衛生福利部訂定之照顧服務員資
格訓練計畫規定辦理。
托育人員訓練之課程內容、時數、師資條件、訓練成績考核及結業證
書核發等事項,應依衛生福利部訂定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
訓練實施計畫之規定辦理。
各訓練班次內容應納入至少三小時之性別平等課程,並得視需要納入
勞動法令、職場工作倫理、求職技巧、溝通技巧、認識及預防傳染病
等課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