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事業單位向本部申請國外標準之指定時,應敘明擬採用國外標準之理 由,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: (一)擬申請指定之現行版國外標準中文、外文全文對照或英文全文。 (二)國外標準與國內標準之相異規定或特殊規定之說明資料。 (三)國外標準之檢查認證體系說明及認證機構名稱資料。 (四)可供本部評估國外標準適用性之相關參考資料。 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資料未檢附者,申請人應敘明無法提供或無法取 得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