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、目標 一、經由勞動檢查,督促雇主改善防災設施,降低職業災害。 二、提升勞動檢查效能,降低營造業等高風險事業之職業災害發生率,並 協助其控制職場危害。 三、推動安全伙伴制度、責任照顧制度及自主管理制度,協助事業單位建 立更有效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。 四、推動跨部會合作共同減災,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文化。 五、強化安全衛生宣導、輔導及諮詢服務,增進勞工及雇主防災知能。 六、加強勞動條件檢查,保障勞工勞動基準權益。 七、消除性別歧視,促進性別工作權之實質平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