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本計畫補助範圍如下: (一)受邀參與探討就業促進之國際性會議活動。 (二)受邀參與探討社會企業發展之國際性會議活動。 (三)受邀參與有關就業促進計畫之產品國外展售。 (四)配合本部、本署業務相關之國際性會議活動。 (五)其他經本署審核必要項目。 申請單位已領取本部及本署其他相關補助,不得依本計畫申請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