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本要點慰問金之發放金額如下: (一)得領取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之職業災害給付差額者,發給 新臺幣二十萬元扣除職業災害給付差額之金額。 (二)無法領取職業災害給付差額者,發給新臺幣二十萬元。 前項所稱職業災害給付差額,指按職業傷病請領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或 死亡給付,扣除按普通傷病請領同項給付之差額。 第一項慰問金,以發給一次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