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內容

  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最新動態」。
  • 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司法院網站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 (民國 114 年 02 月 21 日修正)
3
參、適用範圍
    本指引適用於各業;至適用對象,依職安法第 51 條第 2  項規定,
    事業單位於實務推動時,除受僱勞工外,應將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
    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(工作者),比照事業單位勞工,一併適用。
期  間 自民國 日 至
檢索字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