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本要點補助範圍如下: (一)發展職能導向課程:指依據職能基準、職能單元、各中央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公布之相關職能資源,或透過職能需求分析為依據所發展 之訓練課程。 (二)發展職能基準:指除本署職能發展應用平台已公告之職能基準外, 工業團體、商業團體及協會擇定關鍵職業(或職類)發展之職能基 準。 前項發展之職能導向課程、職能基準需符合職能發展及應用推動要點 相關規定,並送品質審查及通過認證。 申請發展職能導向課程或職能基準之補助,以政府推動之重點產業為 優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