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申請補助之實施計畫,除申請單位之設備及裝修費用不予補助外,各 類補助基準如下: (一)研發及研究類:依照「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基準表」補助(如附 表一)。 (二)培訓及推廣類:依照「培訓及推廣計畫經費補助基準表」補助(如 附表二)。 (三)其他類:比照前二款補助基準表補助。 非屬前項經費補助基準所列項目者,應併計畫逐項敘明具體理由,經 本部依第六點規定審查及核定後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