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第一點從事現場工作經驗、前點訓練或課程之認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 ,得提送民俗調理業腳底按摩職類技能檢定申請資格審議小組進行審 查: (一)取得之訓練時數或修畢學分證明,為前點所定訓練或課程之認定標 準以外之情形,並難以認定者。 (二)其他有疑義難以認定者。 前項申請資格審議小組組成人員,應包括中央主管機關、中央衛生福 利主管機關、產業界、學界及題庫命製人員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