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本要點所定雇主,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、團體或私立 學校,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,且符合前點附表所定之 適用條件。 前項所稱團體,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。但不包括政治團 體及政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