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本要點執行機關為本署所屬各分署(以下簡稱分署),其任務如下: (一)本要點之受理申請、審查、核定、核撥補助及核銷等事項。 (二)本要點之申請推廣、執行、管控、訪視及申訴處理。 (三)轄區內執行績效之統計及填報。 (四)協助及管理申請補助所需填報資訊系統之帳號及資料登錄。 (五)其他依本要點應辦理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