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辦理單位: (一)指導單位:勞動部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。 (二)主辦單位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。 (三)承辦單位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。 (四)協辦單位:衛生福利部、教育部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、各 身心障礙者之團體、機構、學校、各直轄市及各縣(市)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