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
相關網站
|
民意信箱
輔助說明
最新動態
法規查詢
行政規則
解釋令函公告
英文法規查詢
法規草案
條文內容
友善列印
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
最新動態
」。
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
司法院網站
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勞工退休金條例
(民國 108 年 05 月 15 日修正)
英
第 30 條
雇主應為勞工提繳之金額,不得因勞工離職,扣留勞工工資作為賠償或要 求勞工繳回。約定離職時應賠償或繳回者,其約定無效。
顯示立法理由
民國 93 年 06 月 30 日
明定雇主為勞工提繳之退休金費用,不得因勞工離職,而要求繳回或賠償。
全選
行政函釋(0)
相關法條(0)
歷史法條(1)
期 間
自民國
年
月
日 至
年
月
日
檢索字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