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。 本辦法修正條文,除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之第十 九條附表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外,自發布日施行。
配合本法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,定明本辦法施行日期。
一、定明本次修正條文,自發布日施行。 二、第一項未修正。
一、定明本次修正之第十九條附表,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。 二、第一項未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