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內容

  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最新動態」。
  • 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司法院網站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婦女再就業獎勵實施要點 (民國 112 年 10 月 06 日訂定)
30
三十、雇主工時調整獎勵,每一職缺每月核發三千元,最長核發十二個月
      。
      雇主申領工時調整獎勵之職缺數,以第一次申請日前最近一個月之
      勞工保險投保人數之百分之三十為限,不足一人者以一人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