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內容

  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最新動態」。
  • 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司法院網站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(民國 110 年 01 月 06 日修正)
第 34 條
雇主對於樁、柱、鋼套管、鋼筋籠等易滑動、滾動物件之堆放,應置於堅
實、平坦之處,並加以適當之墊襯、擋樁或其他防止滑動之必要措施。
顯示立法理由
民國 103 年 06 月 26 日
增列「鋼套管」及「鋼筋籠」等,以防止該類易滑動、滾動物件造成捲、夾災害,以
資周延。
民國 110 年 01 月 06 日
防止物件滑動除墊襯、擋樁外,亦可使用具防滑功能之其他方式,爰增列「或其他防
止滑動之必要措施」,以資周延。
期  間 自民國 日 至
檢索字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