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金保險之契約應由雇主擔任要保人,勞工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。事業單 位以向一保險人投保為限。保險人之資格,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該保險業 務之主管機關定之。
年金保險契約之保險費應由雇主負擔,並擔任要保人,而由勞工擔任被保險人及受益 人。又,為確保年金保險之品質,明定保險人之資格,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該保 險業務之主管機關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