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胴體、端板或管板等裝設管、管台等時,應採取使其接合部具有安全所 必要強度之方法實施。 對於發生引火性或毒性蒸氣之第一種壓力容器,於其胴體、管板等所設之 孔裝設管及其他類似物件時,應實施止漏熔接。
一、第一項規範管或管台等裝設於胴體、端板或管板等時,為安全起見,應採取使其 接合部具有安全所必要強度之方法為之,例如以擴管方法裝設時,應於擴管後將 管端擴成喇叭狀再於其周圍施行熔接等。 二、第二項係為防止引火性(flammable)或毒性(toxic)蒸氣之漏洩,應實施止漏 熔接(seal welding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