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前二條所定情形之一者,中央主管機關得不予補助;已請領補助者,中 央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補助之全部或一部,並以書面行政處分令其限期 返還。
有前二條所定情形之一者,中央主管機關得不予補助;已請領補助者,中央主管機關 得撤銷或廢止補助之全部或一部,並以書面行政處分令其限期返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