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民國 97 年 11 月 0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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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胴體凸緣(flanges for pressure vessel shells)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 CNS
七一一八等規定之凸緣,其使用範圍不得在超過國家標準 CNS 七一一八及國家
標準 CNS 七五五九規定之標稱壓力之壓力使用。
二、國家標準 CNS 七五五三至七五五七,標準名稱均為「滑入熔接式鋼製管凸緣」
,其分別規範不同標稱壓力之凸緣。
三、PD>五○○〔P :最高使用壓力(MPa) ,D :胴體之外徑(mm)〕時,為緩和
凸緣根部之應力,應使用連轂型凸緣(shell flange shall be provided with
a hub) 。
四、管台用之管凸緣,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 CNS 七一一八等規格之凸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