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內容

  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最新動態」。
  • 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司法院網站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充電起飛計畫 (民國 111 年 08 月 23 日修正)
39
三十九、分署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,並應於受理事業單位依前點規定所提
        訓練計畫後十四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及核定。
        前項訓練計畫之受理申請、審查及核定,得與本署企業人力資源
        提升計畫或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併同辦理。
期  間 自民國 日 至
檢索字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