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會之任務如下: 一、本基金年度計畫及業務報告之審議事項。 二、本基金業務之檢討改進事項。 三、本基金年度預算、決算之審議事項。 四、本基金收支之審核事項。 五、其他事項。 本會不對外行文,其決議事項應報請勞動部核定後分別辦理。
一、原條文所稱「本基金財務、帳務之檢查事項」係針對本基金之投資運用進行檢查 ,因應勞動基金監理會成立,統籌辦理勞動部各類基金之審議事項,該會任務已 包括勞動基金運用之財務帳務查核之審議事項。爰刪除第一項第五款規定。至於 本基金年度預算、決算之審議及收支之審核仍為本會任務。 二、配合勞動部組織法施行,修正主管機關名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