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人及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應依其業務職掌,分別將下列書表報請中 央主管機關備查: 一、投保單位、投保人數、投保薪資統計表。 二、保險給付統計表。 三、保險收支會計報表。 四、保險基金運用概況表。 保險人應於每年年終時編具總報告,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。
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,勞工保險業務監理已改由勞動部辦理;又現行勞工保險係由保 險人辦理保險業務,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辦理基金投資運用管理業務,故相關業務 書表應分別由各該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,爰第一項及第二項酌作文字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