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內容

  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最新動態」。
  • 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司法院網站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僱用獎助津貼作業須知 (民國 91 年 11 月 20 日修正)
4
四  任務分工:
 (一)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:
      1 訂定執行原則及細部作業事項。
      2 辦理本項業務所需經費之撥付。
      3 宣導本項業務。
      4 督導所屬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本項獎助工作。
 (二) 直轄市政府勞工局:
      1 層轉相關規定。
      2 督導所屬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本項獎助工作。
 (三)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:
      1 本項業務之宣導及執行。
      2 受理申請及資格之審查。
      3 核定申請單位得獎助之名額。
      4 核發獎助金。
期  間 自民國 日 至
檢索字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