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 為辦理本要點業務,相關機關之作業程序如下: (一) 由勞保局彙整勞工保險失業給付、就業輔助金領取者名單,及上述 名單中,已參加勞工保險者資料,依補助失業勞工全民健康保險費 媒體資料作業程序送健保局。 (二) 健保局依照勞保局彙送資料,查核符合補助之對象等相關事項,辦 理減免或核退健保費,並核實檢具相關文件向職訓局請撥款項及配 合辦理核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