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內容

  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最新動態」。
  • 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司法院網站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大量解僱勞工訴訟及必要生活費用補助辦法 (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修正)
第 4 條
申請訴訟補助之勞工,其所涉及大量解僱之爭議,應先經當地勞工行政主
管機關協調或調解。
期  間 自民國 日 至
檢索字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