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
相關網站
|
民意信箱
輔助說明
最新動態
法規查詢
行政規則
解釋令函公告
英文法規查詢
法規草案
條文內容
友善列印
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
最新動態
」。
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
司法院網站
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案件處罰裁量基準
(民國 110 年 08 月 02 日修正)
4
四、違反本規則罰鍰處分之繳納期限,為送達處分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, 受處分人於繳納期限屆滿尚未繳納者,原處分機關應擬具催繳通知書 稿(如格式二)催繳之。
顯示附件圖表
格式二 (機關全銜)職業安全衛生法罰鍰催繳通知書(稿).PDF
全選
行政函釋(0)
相關法條(0)
歷史法條(2)
期 間
自民國
年
月
日 至
年
月
日
檢索字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