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補助標準: 本會以部分補助經費方式辦理,無論加裝安全設施及器具或整體汰舊 更新,其補助額度均以該設施及器具相關部分之經費百分之五十以內 為限,且每台設施或器具補助金額上限不超過新臺幣二萬元。同一中 小企業補助總金額每年合計不超過新臺幣四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