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補助資格條件: 診治中心申請補助職業傷病診治網絡之醫療機構資格條件如下: (一)經行政院衛生署醫院評鑑合格之醫院。 (二)開設職業病門診及其門診醫師具有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資格。但東區 職業傷病診治中心不在此限。 (三)職業病門診應有使勞工可清楚辨識門診時間之標示,且將門診資訊 登載於該醫療機構之門診時間表單或網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