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補助標準: 中小企業之設施及器具加裝安全裝置或汰舊換新時,本會係以部分經 費補助方式辦理,申請補助金額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下者,以補助百分 之八十為限,超過新臺幣一萬元之部分,以補助百分之五十為限,且 每件設施或器具之補助金額上限不超過新臺幣二萬元。同一中小企業 補助總金額每年合計不超過新臺幣四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