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傑出個案獎以外之其他獎項類別,自獲獎當年度起算三年內,不得再
報名參加本獎項之選拔。
本獎項之傑出個案獎,其獲獎以一次為限。獲獎者另得報名參加本獎
項之其他獎項類別。
同一單位當年度限報名單一獎項類別。參選獎項類別得經複審共識會
議討論後,經報名單位同意變更之。
報名單位應就其本身營運資料提出申請,且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:
(一)採用其他具有關係企業、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關係之企業之相關
資料。
(二)以分公司名義報名參加本獎項之選拔。
報名單位所附各項資料經查有不實者,或於本獎項頒發日前有前點附
件三所列勞資關係、職業安全衛生等之重大缺失,本部得撤銷其參選
或得獎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