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能職類證書應記載事項不符合前條各款規定者,經認證單位應重新製發 。 技能職類證書毀損或遺失者,得向經認證單位申請換發或補發。
一、規定技能職類證書應記載事項不符合規定,應重新製發。 二、規定技能職類證書換發或補發之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