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內容

  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最新動態」。
  • 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司法院網站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職能發展及應用推動要點 (民國 113 年 02 月 01 日修正)
4
四、本部勞動力發展署(以下簡稱本部發展署)為推動職能發展與應用,
    得對參與發展職能基準或職能導向課程者提供輔導或經費補助。
    依本要點規定通過職能導向課程審查之辦訓單位,申請本部發展署其
    他訓練補助相關計畫時,得予優先補助,或提高其補助額度。
期  間 自民國 日 至
檢索字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