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監、參事權責如下: 一、重要工作計畫之建議。 二、法規、制度之研究改進及重要部務之建議。 三、技術業務執行之指導及監督。 四、出席各種重要會議。 五、其他交辦事項。
技監及參事高階非主管人員,具有襄贊政策之權責及功能,性質上又無法歸於下列各 條有關內部單位之建置及職掌規定,爰專條規範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