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申請補助之工會應檢附以下資料,備文向本部提出申請: (一)工會登記證書。 (二)活動實施計畫書(應詳載計畫名稱、目的、辦理期程、地點、參加 對象及人數、辦理方式及預期效益)(附件一)。 (三)模範勞工選薦規則(須詳載選任標準、方式、人數)。 (四)經費預算表(應詳載自籌金額及申請補助金額、費用計算方式及使 用說明,並經相關人員用印)(附件二)。 (五)活動流程表。 (六)上年度辦理情形結案報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