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專業人員提供當事人服務時,應遵守下列原則: 4.1.尊重並致力於當事人自主權之維護。 4.2.以當事人最大福祉為考量。 4.3.對待當事人應公平,不得有差別待遇。 4.4 以誠信方式對待當事人。 4.5.面對倫理衝突時,應以保護生命為最優先考量原則。 4.6.不斷充實自我,提升專業知能。 4.7.尊重同僚且彼此支持及合作,共同增進當事人的福祉。 4.8.努力促進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的認識與接納。 4.9.熟稔及遵守相關法令,維護社會大眾對職業重建服務的聲譽及信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