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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新聞採訪人員安全衛生指引 (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訂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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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高風險新聞事件採訪安全衛生作業程序
一、出發前
(一)辨識可能危害:
      針對高風險新聞事件及可能危及採訪人員生命安全之場所或環境,
      應針對該特定情境,實施風險評估,辨識可能危害及採取因應之安
      全措施(各類高風險新聞事件可能危害之安全注意事項及所需之個
      人防護裝備,請參閱附表「高風險新聞事件採訪安全注意事項參考
      表」)。
(二)採訪部門主管之職責:
      採訪部門主管於派員採訪高風險新聞事件時,應於事前實施安全查
      核,採取下列措施並予以記錄:
      1.辨識並詳列任務中可能之潛在危害因子。
      2.透過相關管道,儘可能掌握事件現場狀況及風險資訊。
      3.檢討現有安全措施是否足夠?是否需採取進一步之防護措施?
      4.實施勤前講習,將採訪任務、風險資訊及安全注意事項,明確告
        知各相關人員。
      5.確認採訪任務與所承受風險之相對價值,儘量減少非必要之風險
        ,如認有採訪必要時,應確認是否已依公司規定,辦理採訪人員
        意外險投保事宜。
      6.確認每位採訪人員均已接受一般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針對特定
        重大風險均已接受適當專業及安全訓練。
      7.應考量裝備之機動性及安全性,並以指派二人以上出勤為原則。
        指派採訪人員單獨執行任務時,採訪人員因安全顧慮請求支援時
        ,應即派員協助,或下達「安全優先」之作業指示。
      8.建議穿著之服裝應適合採訪現場之需要,確認每位記者對於執行
        任務中可能遭遇之危害,均有適當之安全防護。
      9.務必將安全列為第一優先考量。
二、任務執行中
(一)後勤協助
      採訪部門主管應負責下列安全事項:
      1.掌握採訪記者之行程及人員動態。
      2.持續透過相關管道,隨時掌握事件現場狀況並更新風險資訊。
      3.隨時保持與採訪記者之聯繫,確認是否有其他危險情況或安全注
        意事項。
      4.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或緊急應變支援。
(二)採訪現場
      1.採訪人員為二人以上時,應選定一名擔任現場作業主管(Team
        Leader),由成員中推派或由公司主管指派,負責現場之安全管
        理事宜;如係單獨採訪時,應注意本身安全,並與採訪主管保持
        聯繫。
      2.現場作業主管(或單獨採訪人員)於採訪任務中之職責:
     (1)確認現場情境是否符合事前之風險評估及安全查核事項,如發
          現有新增危害事項,應重新評估可能風險並採取必要安全措施
          。
     (2)確認無線通訊器材之暢通並與公司主管保持聯繫。
     (3)事件現場應遵守權責機關設置新聞警戒線之管制及相關配合措
          施,如未有新聞警戒線之狀況時,應自行評估可能危害,採取
          適當安全措施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,不可貿然進入危險區域。
     (4)現場有立即危險之虞時,應(協同小組人員)退避至安全場所
          ,並向上級主管回報及請求必要支援。
     (5)檢查防護裝備(並指導成員)正確使用個人防護具。
     (6)突發狀況之處理及協調溝通。
三、任務結束後
(一)簡要記錄採訪經過、任務中發生之任何虛驚事故及改善建議事項,
      作為日後實施教育訓練、宣導或安全作業標準之修正參考。
(二)如有發生人員傷亡之重大事故,應配合安全衛生及相關部門完成事
      故調查報告,並納入員工教育訓練之教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