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之課程規劃,應符合下列規定:
(一)課程內容、時數、師資條件、訓練場所、訓練成績考核及結業證明
書核發等事項,應依衛生福利部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之規定辦
理。
(二)各訓練班次內容應納入至少三小時之性別平等課程,並得視需要納
入勞動法令、就業市場趨勢分析、求職技巧、生涯輔導、職業道德
及職場工作倫理、人際溝通技巧、認識與預防傳染病等課程或活動
。
(三)每日訓練時數以不超過八小時為原則,且不得安排於午後十時至翌
晨七時進行。
前項課程規劃,核心課程得採實體訓練或網路(線上)訓練方式辦理
,核心課程採網路(線上)訓練之班次,核心課程內容以衛生福利部
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所列課程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