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實施拆除作業時應注意事項:
含石綿等建材之建築物等,若在良好的狀況下,不會釋出石綿纖維而
浮游於空氣中,但因維修保養或修理改造之需要,從事石綿等之拆除
作業時,即可能造成石綿纖維飛散,而危害到工作者之健康。因此拆
除石綿等板材時,宜儘可能避免進行破碎、切割、研磨或鑽孔,並保
持外形良好,以免石綿纖維粉塵飛揚。有關從事含石綿等建材之建築
物等拆除作業時,除應依營建及環境保護法令等相關規定辦理外,並
應注意下列安全衛生事項:
(一)拆除施工前,應先移除被污染之危險物或有害物,並依職業安全衛
生相關法令規定採取安全措施,以降低工地現場及處理過程中之危
害。
(二)從事下列作業時,應將石綿等以水濕潤。但濕潤石綿等發生困難者
或可能造成感電、化學反應等危害時,不在此限。
1.石綿等之截斷、鑽孔或研磨等作業。
2.塗敷、注入或襯貼有石綿等之物之破碎、解體等作業。
(三)從事前項加濕作業時,應禁止使用強力水槍或任何用力噴灑之方式
進行,達一定厚度以上之石綿等應以注射方式使之濕潤。
(四)石綿等材料之貯存及清理過程應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及事業廢棄物貯
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等環保法規,貯存地點、容器、設施應
保持清潔完整,不得有飛揚、逸散等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