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之會計基礎,採用權責發生制。 前項所定權責發生制,為收益於確定應收時,費用於確定應付時,即行入 帳。決算時收益及費用,並按其應歸屬年度作調整分錄。
一、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,於第一項明定財團法人之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 。 二、參酌商業會計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,於第二項明定權責發生制之意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