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第二條規定資格者,應由投保單位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,依保險人 提供之下列管道,擇一辦理參加本保險: 一、保險人官方網站。 二、便利商店(超商)多媒體事務機。 三、職業工會。
為使符合本辦法加保資格者,得由其投保單位或本人以簡便方式辦理加保,爰於本條 明定得透過保險人官方網站、便利商店(超商)多媒體事務機之管道,提供或輸入第 五條所定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相關資料,線上辦理加保;對於不諳電腦操作者,亦可 至保險人指定之職業工會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