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任務分工:
(一)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(以下簡稱本署):
1.本計畫之擬訂、規劃、修正及解釋事項。
2.本計畫整體執行、管理、督導及成效評估檢討事項。
3.本計畫所需經費之編列、執行及管控。
4.委託執行單位辦理本計畫工作事項。
5.提供私立未足額義務機關(構)名單。
(二)公立就業服務機構:配合執行單位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及僱
用獎助措施等就業促進工具。
(三)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:
1.配合執行單位提供職務再設計服務,包含進用前諮詢,含工作重
組等職務調整策略。
2.協助執行單位輔導個案轉銜,提供支持性就業或庇護性就業。
(四)執行單位:
1.研訂服務計畫,提供個案就業服務。
2.配合本署督導、查核及執行委託辦理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