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行政機關辦理下列培訓活動,得向本部申請補助: (一)為提升事業單位勞動法遵能力,辦理提升勞動知能培訓活動。 (二)對有需強化勞動概念之勞資雙方,辦理勞動法令宣導活動。 前項所定活動內容,限於與勞動教育相關主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