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本計畫每二年辦理一次實地考核;當年度實地考核後之次一年,辦理 業務輔導。
為簡化考核作業,考核頻率修正為每二年辦理一次實地考核,並增加輔導規定,於第 一年實地考核後,第二年辦理輔導,如一百十四年實地考核,則於一百十五年辦理業 務輔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