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內容

  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,如需查詢最新資料,請點閱「最新動態」。
  • 部分資料內容,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,如欲詳閱內容,請連結至「司法院網站」下載造字檔,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。
法規名稱:
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(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修正)
第 41 條
機械衝床以電動機進行滑塊等調整者,應具有防止滑塊等超出其調整量上
限及下限之裝置。
顯示立法理由
民國 98 年 05 月 13 日
一、本條新增。
二、以電動機進行滑塊調整之機械衝床,應安裝用以防止滑塊超過調整量上限時仍繼
    續上升,或滑塊超過調整量下限時仍繼續下降之裝置,俾防止滑塊超出調整量範
    圍。
期  間 自民國 日 至
檢索字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