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施行。 本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。
明定本法之施行日期。
【立法院公布之立法理由】 【立法院公布之立法理由】 一、第一項未修正。 二、增訂第二項,明定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。